據悉,自11月1日起,每日19時至次日凌晨6時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通行高速公路。19時前已經駛入高速公路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應就近選擇收費站駛離高速公路。為服務區及路面施工工程運送油料的車輛,經目的地公安機關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后,由就近收費站駛入及駛離高速公路。同時,遇有惡劣天氣或重大節日、重要活動時,全天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通行高速公路。
根據規定,對于違反限行規定的車輛,公安機關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門將對駕駛人處二千元罰款,并對相關運輸企業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張偉)
海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