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月10日起,電子客票報銷憑證和退票費報銷憑證領取期限由原來的30天調整為180天(含當日)。
具體政策為——乘車日期180日(含)以內,旅客如需報銷憑證,應在開車前或乘車日期之日起180日內(含當日),憑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車站(全國任一聯網車站)售票窗口、自助售取票機換取報銷憑證。辦理鐵路電子客票改簽后,可重新打印報銷憑證。身份證件無法識讀的,需提供訂單號碼(E+9位數字),到海陽北站售票窗口辦理。與此同時,旅客在12306官網辦理退票后,如果需要退票費報銷憑證的,可在辦理之日起180日以內(含當日)憑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車站(全國任一聯網車站)退票窗口辦理。超過乘車日期180日(不含)的將不再辦理。
此外,海陽北站在人工售票窗口邊上放置了多臺領取電子客票報銷憑證的自助設備,以方便乘客。有報銷需求的乘客,建議出站時在自助售取票機上領取報銷憑證,這樣開車前如遇退票、改簽等情況,就不需要到人工窗口排隊辦理,直接在手機12306或者自助售取票機上辦理即可。沒有報銷需求的旅客,直接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進站乘車,不需要領取報銷憑證。